滬松教辦〔2024〕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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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于上海領科雙語學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的申請已收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準予你校開展高中學歷教育招生。辦學內容為高中學歷教育;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梁洵安;辦學規模為3個年級,每個年級4個班,每個班35人;招生對象為本市普通初中畢業生;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淶亭南路559號。
你校在刷快教學同意后,要要嚴格根據《中原中國人民中華人民民辦教導有利于法》《濟南市教導理事會會等是崗位至于扎實推進硬性髙技術學校修建的制定一個看法》等管于法律政策法規政策法規、程序條件依法辦事依歸教學,并做到相應的的公司法人代表備案作業。祝愿你校能要求方法,創立教學獨特的,多方位增強教導產品產品。
特此批示
2024年4月17日